有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类说法: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,我不想到处奔波,我不想考研,我不想考公,我不想怎么怎么样。
“想不想做”代表了一个人依托自身情况对一件事可行性的判断结果。这个判断过程往往包括对自身能力的评估、对达成结果所需付出的代价与收益间的权衡、身边人的评价等。
当我们“不想”做一件事,其背后可能的原因有很多。比如:我不想考研。这个不想,可能是我自认为具备考研的能力但不想过研究生的生活;可能是具备考研的能力但不愿意承受考研的过程;可能是不具备考研的能力因此不想考;也可能是身边的人说研究生已经烂大街了,等等。
对“不想”背后真实原因的探求,有利于深入地认识自己。只有对自己足够的了解,才能对自己做出实质的改变,才能对一件事的可行性做出更加贴合实际的判断,等等。
当一个人只是强调我“就是想”或者“就是不想”时,要么是背后的原因难以启齿,要么是自己没有仔细推敲背后的原因,要么是所遇非人无从开口。
展开剩余44%人本能地不认为自己“不行”,即不愿意承认:这件事我不想做不是因为做不到。
不愿意承认的原因包含自我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部分:
自我因素:如果认为一件事是因为自身能力不够而做不到,会降低自我认同的价值感,而自认为自己具备价值是幸福感的来源之一。
与此同时,既然认为自己能力不足,那么就可以选择提升自己的能力。而若是此时这个人又不愿意做出改变,此时就会产生痛苦。因为这代表着个人不得不接受自己的现状是自己造成的。
综上,从自我的角度出发,一个人也更愿意将“不能”变为“不想”。
外部因素:向外部承认自己不行代表自己潜在被利用价值的降低,这可能会影响到其对于外界资源的获取。因此即使自我认识到自己能力不足是不想做的根本原因,也可能会向外部宣称只是自己不想做而非不能做。
但是所有建立在虚假逻辑上的幸福都是不稳定的,唯有符合客观事实的逻辑才能提供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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